经销商:费用可能转嫁给消费者
据了解,今年内,废旧家电将有望实行强制回收,只要市民将家里的电视、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和电脑等5类废旧家电拿到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,就能得到一笔回收折旧费。
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面对废旧家电回收这一“朝阳产业”,涉及到的利益各方对此褒贬不一。
市民:废弃家电无法处理
“去年就听说国家要出台回收废旧家电的条例,希望今年能尽快实施!废旧家电用不成,想卖给小商贩,可他们只要旧家电,废的只能放在家里,如果有一个废旧家电回收中心,那可以省去不少麻烦!”银川市金凤区紫园小区赵大妈的话或许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心理。
经销商:费用可能转嫁给消费者
6月9日,记者采访了银川市家电卖场中几家国内知名品牌电器的经销商,大多数经销商对废旧家电回收的态度显得比较谨慎。兴庆区步行街大中电器长虹电器的经销商说,按照《条例》所规定,“谁生产谁回收”可能使废旧家电的回收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。
该经销商说,按国际惯例,一台废旧电器至少要卖上百元,而《条例》中对回收处理经费解决方案没有作出具体规定。作为经销商可以回收,但是回收费用该由谁来承担?如果采用国外的制造商负责制,以目前家电行业平均5%的利润来看,家电制造企业根本没有能力承担回收的费用。如果采用日本的消费者部分负责制,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同时向生产厂商支付一笔处理费用,但估计暂时无法实现。另外,让经销商“埋单”也很不现实。
家电卖场:态度积极
与经销商相比,家电卖场对废旧家电回收的态度要积极得多。新华东街国美电器业务部经理告诉记者,对于那些废旧家电不知道该往哪扔的市民,建议往卖场“扔”最方便。近几年,商场联合厂家开展了电器“以旧换新”的活动,对回收后的家电根据使用情况分别处理:如果耗损得太厉害,就当废品处理;成色较新的,经过维修、翻新后再当二手货出售。
相关部门:我区目前无法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中心
宁夏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按《条例》规定,做好废旧家电回收工作的前提条件是要建立一个处理企业,即废旧家电回收中心。该中心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,对回收的废旧家电进行分类检测。对于经过测试属于废家电的,要在符合环保、安全的条件下拆解,有毒有害物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进行无害化处理。通俗地讲,就是对废品可再利用的部分要进行处理。
该负责人说:“一台废旧电视机,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就是铜,要想将电视机里的铜完全剥离,没有技术和设备是无法做到的,而技术和设备又需要国家对这个行业进行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,否则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有可能‘流产’。鉴于此,我区目前无法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中心。”
来源:法制新报 作者:张娟 马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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